2026年9月11日,杨坤工作室发布官方说明,公示了持续一年多的网红侵权诉讼案件最终进展。此前引发全网热议的网红“四川芬达”恶搞模仿杨坤侵权案,终审结果正式落地,涉案两名当事人需赔付31.5万元款项。工作室同步公示后续处理方案,这笔赔偿金不会留作个人所得,将全部投入公益项目,帮扶孤独症群体及相关家庭,后续还会公开完整捐赠凭证。

很多网友只知晓最终的赔偿结果,并不清楚这场诉讼的完整流程和侵权细节。该案件的被告并非单一博主,而是账号“四川芬达”对应的两名实名认证主体蒋某、李某。案件最早于2025年2月14日由北京互联网法院立案,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,前后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,流程完整且证据详实。
侵权内容主要发布于2024年,彼时“四川芬达”依靠翻拍演绎杨坤舞台片段快速涨粉。账号视频内容固定复刻杨坤经典皮衣、墨镜造型,刻意复刻其标志性沙哑唱腔,同时搭配夸张肢体动作和魔性台词,高频剪辑传播杨坤出圈的舞台名场面。这类模仿内容持续更新数十条,覆盖短视频平台多个流量端口,单条视频最高播放量突破千万,账号依托该系列内容积累大量粉丝和直播收益。
在诉讼举证环节,杨坤方提交了完整的视频素材、流量数据、账号收益截图以及个人名誉受影响的相关佐证材料。法院审理过程中,逐条核对涉案视频内容,确认相关作品超出正常娱乐模仿范畴,内容存在刻意丑化、歪曲演绎的画面和台词,长期批量传播后,对杨坤的个人形象、公众口碑造成实质性负面影响,构成明确的网络侵权行为。
2025年10月30日,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。法院判令蒋某、李某两人需在网络平台公开向杨坤赔礼道歉,同时赔付包含经济损失、精神损害抚慰金、维权律师费及取证费用在内的全部款项,合计31.5万元。
一审判决下达后,两名被告不认可判决结果,随即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试图推翻一审判决。2026年2月11日,二审法院完成全部审理工作,最终裁定一审判决事实清晰、证据充分,驳回上诉请求,维持原有判决结果,该结果为终审生效判决。

终审判决落地后,两名被告始终未在规定期限内履行赔偿和道歉义务,案件进入待执行状态。时隔七个月,杨坤工作室选择公开案件全部进展,让这场拖延许久的网红侵权纠纷再次进入大众视野。
事件登上热搜后,网络讨论热度快速攀升,网友讨论焦点集中于两个核心点。一部分网友关注网红恶搞侵权的代价,梳理近年多起网红恶意模仿、恶搞公众人物获利的案例,发现多数侵权账号仅限流整改,极少有人承担高额赔偿和公开道歉的法律责任。
另一部分网友的关注点集中在杨坤的公益处置方案。过往同类明星维权胜诉案件中,赔偿金大多由当事人自行处置,此次杨坤方公开将全部款项定向用于孤独症公益帮扶,且承诺公示全部流程,成为本次事件的核心争议分流点。
从行业层面来看,这起案件具备清晰的参考价值。当下短视频平台中,大量创作者依靠翻拍、恶搞、夸张演绎公众人物内容获取流量,部分账号长期游走在侵权边缘,依靠争议内容赚取直播带货、广告合作收益,无需承担对应成本。
本次终审判决明确界定了娱乐模仿和恶意侵权的边界。普通网友日常随手拍摄的趣味模仿内容,不以盈利为目的、无丑化歪曲画面,不会构成侵权。但批量制作、持续更新、依托恶搞内容变现获利,且内容损害他人公众形象的行为,会被认定为网络侵权,需要承担对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。

截至2026年9月中旬,涉案的“四川芬达”账号相关恶搞视频已全部下架,账号处于停更状态。两名被告仍未完成判决要求的道歉和赔偿流程,后续法院或将启动强制执行程序。杨坤工作室暂未公布具体捐赠时间和合作公益机构,相关后续公示内容仍待官方更新。